为了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实现患者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修改门、急诊患者退费流程,退费流程调整如下:
1、门、急诊退费: 医生必须盖章、写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
(医保患者院前检查不允许退费)。
2、检查科室退费:相关检查科室盖章和签字、写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部分退费请检查科室及处置科室标明退费项目及金额。
(放射线科退费必须科主任签字)。
3、药局退费:医生必须盖章、写明退费原因、退费金额。
4、夜间和节假日不需要患者到总值班签字。
5、以上所有退费必须有患者签字并写明患者身份证号码或联系电话。
6、此规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废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