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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励 攻坚克难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来源:锦州市中心医院 时间:2018-12-08  浏览次数:6420
浏览次数:6420
  12月5日上午,我院召开“落实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洪琦主持,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内容,对《锦州市卫计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了解读,方案要求卫计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方案中整改事项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措施,真抓实改,以整改实际行动,确保上级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地见效,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做牢做实。

  副院长洪琦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二是加强领导。医院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切实落实好责任,把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强化措施。要进行宣传发动,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进行线索摸排,并及时主动上报;要加强培训,达到全员知晓;四是细化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坚决将工作做到位,并做好台账管理,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延伸学习
扫黑除恶知识链接
  一、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做出重要批示:“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层夯实筑牢。”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极其深刻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三个事关)
  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依法严惩原则、坚持“两个一律”原则、坚持综合整治原则、坚持部门协同原则、坚持依靠群众原则。
  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不懈工作,使涉黑涉恶犯罪信访举报数量大幅下降,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新时代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时间
  2018年1月23日起至2020年底结東,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七、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工作调度、线索排查、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反馈、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重大复杂案件会商、督査、联络员工作、信息报送、宣传工作、主要领导工作责任落实等十项制度。
  八、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如何举报?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举报:
  (一)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110     0416-2573330
  2、官方网站http://www.Injzga.fov.cn点击右侧“局长信箱”
  3、微信:关注锦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锦州警方”(微信号: Injzgaj),进入公众号后,在下方输入“举报”,按照提示输入相关内容。
  4、新浪微博:通过新浪微博搜索“锦州公安”,进人私信,在下方输入“举报”,按照提示输入相关内容
  5、信件投递:锦州市松山新区华山路20号锦州市公安局2号院“扫黑办”收,邮编121000
  (二)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三)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416-2189903邮箱:jz2189903@126.com
  (四)市检察院举报电话12309     0416-5088088
  (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416-2182010传真电话0416-3194018
  举报邮箱:jzshb2182010@163.com
  邮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十号凌河商务大厦20楼扫黑办收邮编:121000
  (六)我院举报电话:安全保卫科239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