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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医院于11月1日零时起执行第三批集采药品第二周期采购政策
来源:锦州市中心医院 时间:2021-11-06  浏览次数:6616
浏览次数:6616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国家组织的第三批集采药品第二个采购周期药品采购和使用政策在我院落地实施。
  第二周期与第一周期相比,总体变化不大,共涉及56个品种,在采购量、入围企业数量以及采购周期方面进行了微调。我院结合临床治疗的实际情况,涉及11个品种,涵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同时增加了治疗高尿酸血症药非布司他。药品均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保障了药品质量和疗效,价格大幅度降低,该举措必将进一步降低医保费用支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为保证广大患者能够尽早及时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享受国家惠民政策,我院药学部、医疗保险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组织完成带量采购药品的配送公司资质审核、进货验收、入机入库、医保审核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带量采购药品政策的落实。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稳步推进,大大减轻了老百姓医疗费用负担,真正实现了“花小钱购好药治大病”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