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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是视觉系统发育不良(如斜视、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大脑皮质视觉中枢功能异常,指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人的视力。一般发生在0~12岁的儿童,主要发病年龄在3~5岁,即视觉发育的关键期。
弱视表现为视力减退,对排列成行字体的识别能力比对同样大小单个字体的识别能力弱。部分弱视患儿的空间立体视觉发育不全甚至缺失,无法正确判断深度,走路时容易绊倒。其他症状如眯眼、歪头看东西。斜视性弱视。阅读困难、手-眼协调能力差等。阅读障碍,可能表现为阅读速度慢、理解能力差等。
弱视的分类
按照发病机制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行觉剥夺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
1斜 视
斜视是弱视常见的病因。由于斜视眼眼位偏斜,看东西时接受的图像不同于正常眼,大脑为了避免复视或视混淆会抑制斜视眼,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
2屈光不正
高度屈光不正,主要是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未及时戴镜矫正者,无法于看远或看近时在视网膜形成清晰的物像,因此引起弱视。
3屈光参差
双眼之间的近视或远视相差150度,或者散光相差100度以上,度数高的眼睛由于眼内图像更模糊可以形成弱视。
4形觉剥夺
在视觉发育关键期由于各种原因,包括角膜白斑、白内障、完全性上脸下垂等,导致眼的视觉刺激被剥夺,部分或者全部地阻断了图像的输入,从而形成弱视。易患因素父母中有患有弱视者。眼部先天性发育不良。经常接触电子产品。早产、小于胎龄儿、发育迟缓的儿童。
确诊弱视及鉴别
可通过以下检查确诊弱视:
外眼及眼底检查、眼球和眼位运动检查、裂隙灯检查、电生理检查、视觉诱发电位(VEP)、屈光状态检查(验光检查)、注视性质检查。
鉴别诊断:
1.弱视的诊断应与近视区别,但是要注意,近视和弱视可以同时存在。近视主要是远的地方看不清,这种情况一般经过戴镜矫正后可以达到正常视力。弱视是人体视功能发育异常的问题,常伴有斜视或高度屈光不正,通过矫正不能达到该年龄应有的目标视力,需进行针对性的弱视治疗。近视仅仅是造成视力减退,在任何年龄都可以进行矫正。弱视不仅有视力低下的情况,同时也不能进行矫正。
2.若发病年龄大、近期视力下降,需要与球后视神经炎区别。球后视神经炎表现为突然视力急剧减退,伴有眼触痛感,眼球运动时疼痛。可通过视力、瞳孔、眼底及视野改变进行鉴别诊断。
弱视的治疗
治疗目的为恢复视力功能。一般使用屈光矫正、遮盖疗法等,特殊情况下需要辅助视功能训练。治疗原则为早期治疗。弱视的最佳治疗时期是8岁以前。年龄越小,恢复的可能性越大。成人弱视很难治疗。坚持治疗的结果优于放弃治疗,推荐弱视治愈后继续维持治疗1~2年,以巩固弱视的疗效,防止复发。
一般治疗
屈光矫正:主要是通过戴眼镜来进行矫正。一般需要长年戴眼镜。屈光矫正是治疗弱视最基础的方法。
遮盖疗法:一般会使用黑布遮挡健康的眼睛,用弱视眼观察事物。可以锻炼弱视眼的视功能。
压抑疗法:用过矫或欠矫镜片,以及阿托品滴眼的方法压抑健眼功能,弱视眼戴正常矫正镜片。压抑疗法有压抑看远、压抑看近、完全压抑及交替压抑。适用于中度弱视、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患儿。
手术治疗
形觉剥夺性弱视治疗
形觉剥夺所引起的弱视,如上脸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引起视路遮挡的疾病,应进行手术治疗以去除诱发疾病的因素。
斜视性弱视治疗
经过弱视治疗,双眼视力接近或达到相等时,可以考虑手术矫正斜视。尽管在某些病例中斜视手术能够促进弱视治疗,但其仍然不能取代弱视治疗。
药物治疗
一般会与遮盖疗法联合使用,提高治疗效果。常用的药物有多巴胺、胞二磷胆碱等药物。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药物均应遵医嘱使用,不可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
其他
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法、海丁格刷也是治疗弱视的有效疗法,主要适用于旁中心注视者。
视刺激疗法:对于中心凹注视、屈光不正性弱视疗效较好,可以作为遮盖疗法的补充,以缩短疗程。
现代的综合弱视治疗仪:一般都有包括红光闪烁、后像疗法、光栅刺激疗法、海丁格刷训练、精细训练、双眼单视训练、立体视功能训练等功能。
转自:锦州市中心医院亚东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