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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指南|锦州市中心医院《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来源:锦州市中心医院 时间:2023-08-18  浏览次数:3737
浏览次数:3737
  锦州市中心医院始终秉承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针对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中最突出的问题,医院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明确了具体事项的办理要件、办理路径和办理时限等内容,并提供详细事项查询二维码,以“扫码即解决”的方式,让就医流程变得“易读”“易问”“易懂”“易办”,方便群众就医。

医院权力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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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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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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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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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诊服务指南
  1.挂号服务
  锦州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机构对门诊患者实施实名就医,在注册、挂号、诊疗等各环节实行患者唯一身份标识管理。

  1.1 需提供要件:
  二代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社会保障卡等(资料来源:就诊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
  锦州市中心医院,门诊1-3楼设有挂号缴费窗口。
  ②网上办:
  网上预约包括微信公众号预约、支付宝生活号预约等。
  ③电话办:
  预约电话:2393044
  1.3 办理时限: 
  窗口:周一至周日08:00-16:30;
  网上:各平台提前7日统一开放预约号源。
  1.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044,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2.门诊就诊
  门诊指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有效挂号凭证提供疾病咨询、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的行为。

  2.1 需提供要件:
  就诊码(资料来源:纸质挂号单)或条形码(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锦州市中心医院”或支付宝生活号“锦州市中心医院”——个人中心—我的条码)。
  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门诊就诊流程包括报到、候诊、就诊、交费、检查检验、取药等。
  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挂号当日有效;门诊开诊时间:8:00-12:00(11:45停止挂号),13:00-16:30(16:15停止挂号),特殊节假日开诊时间以公众号通知为准。
  2.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044,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3.急诊就诊
  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3.1 需提供要件:
  就诊码(资料来源:纸质挂号单)或条形码(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锦州市中心医院”或支付宝生活号“锦州市中心医院”——个人中心—我的条码)。
  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120”急救中心送诊的患者直接进入抢救室就诊;
  自行来诊的患者经预检分诊后根据病情划分至抢救室就诊或相应诊室就诊。
  3.3 办理时限: 
  急诊科24小时开诊。
  3.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152,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4.化验、检查
  患者在医生开具化验、检查并完成缴费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血尿便化验或影像学等检查。

  4.1 需提供要件:
  就诊码(资料来源:纸质挂号单)或条形码(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锦州市中心医院”或支付宝生活号“锦州市中心医院”——个人中心—我的条码)或者身份码(资料来源:微信小程序“锦州市中心医院”——身份码)。
  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锦州市中心医院各化验、检查科室。
  4.3 办理时限: 
  周一至周日8:00-16:30,节假日8:00-17:00。
  4.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044,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5.住院服务
  为急诊、门诊、日间患者提供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过程。

  5.1 需提供要件:
  入院通知单(资料来源:接诊医生提供纸质版)、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资料来源:就诊人)、二代身份证(资料来源:就诊人)、就诊码(资料来源:纸质挂号单)或条形码(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锦州市中心医院”或支付宝生活号“锦州市中心医院”——掌上医院) 。
  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门诊二楼住院登记服务窗口。
  5.3 办理时限: 
  7:30-16:30  门诊二楼住院登记服务窗口。
  16:30-7:30  急诊一楼急诊入院登记窗口。
  5.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044,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6.出院服务
  为住院患者提供办理出院结算等业务的服务过程。

  6.1 需提供要件:
  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资料来源:就诊人)、预交金收据(资料来源:办理入院时住院处提供纸质版,“掌上医院”以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无预交金收据)。
  6.2办理路径:
  窗口办:门诊二楼住院结算服务窗口。
  6.3办理时限: 
  正常工作日:8:00-12:00,13:00-15:00。
  6.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054转住院处,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7. 手术服务
  为住院患者提供围手术期的相关医疗服务。

  7.1 需提供要件:
  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既往诊疗资料等(资料来源:就诊人)。
  7.2办理路径:
  窗口办:相应临床科室病房。
  7.3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7.4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183,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8.投诉举报服务
  医院设医疗信访办公室,负责在院期间与诊疗相关的纠纷处理、协调工作。

  8.1 需提供要件: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影像、录音及其他文字材料(资料来源:就诊人)。
  8.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工作日8:00-16:30医疗信访办公室 外科楼三楼;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综合楼六楼,其余时间:总值班 医技检查楼二楼。
  ②投诉电话:医疗信访办公室0416-2393128,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416-2393178或总值班:0416-2393030。
  ③网上办:投诉举报电子邮箱:xinfangbgs@163.com.
  8.3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给患者答复。
  8.4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178,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二、其他服务指南
  9. 诊断书查询
  为单位提供的员工诊断书真伪查询服务。
  9.1 需提供要件:
  单位介绍信1份、2位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诊断书原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9.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门诊疾病诊断书查询:门诊1楼一站式服务中心“预约”。
  9.3 办理时限: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收取诊断书后1—2个工作日反馈结果。
  9.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044,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10.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补开
  为原死亡证明书签字家属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补开的服务。(只为2011年之后死亡,未注销户口者补开 )
  10.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①原死亡证签字家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死亡患者户口本。
  ②如果是被委托人,需带本人、原签字家属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原签字家属委托书,(原签字家属死亡,需带其死亡证),同时提供死亡患者户口本。
  ③办理人联系方式。
  10.2 办理路径:
  窗口办:锦州市中心医院病案室窗口 联系电话 0416-2393282。
  10.3 办理时限:
  补开手续,仅限于工作日咨询和办理,受理核实后可即时办理。
  10.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282,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
  11.住院病案复印
  住院病案在患者出院五个工作日后可以申请复印(外科手术病人,因病理回报时间较晚,可酌情延长申请到7个工作日)。
  11.1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⑤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ⅰ.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ⅱ.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ⅲ.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以上规定来自《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11.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锦州市中心医院病案室窗口。
  联系电话:0416-2393282。
  11.3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现场复印:四个月之内已归档的病历即时复印,四个月以上已入库的病历,预约2个工作日后复印完毕。(可办理邮寄)。
  11.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咨询电话:0416-2393282,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因我院微机系统升级,2012年之前的住院病历无法查询,如需复印(2005——2011)的住院病历,需自带病历的住院号,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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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提供/院务办公室
审稿/院务办公室 杨翠
校对/机关党总支 张雷刚
编辑/宣传企划科 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