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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展铁路医保锦州统筹区2024年门诊慢特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锦州市中心医院 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6162
浏览次数:6162
  锦州市中心医院将于2023年10月16日启动2024年度铁路医保门诊慢特病申报体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凡参加锦州铁路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包括异地居住),且患有符合相关疾病的门诊慢特病参保职工可按要求申报。
  注:既往未办理过或需要增项的职工参与此次认定申报,之前办理过门诊特慢病且待遇仍在有效期的不需参加此次认定。
  门诊特慢病3年到期的复检人员:不需复检,待遇保留。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与本人病情相关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复印专用章,可申报病种及需提供病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病历资料只作参考使用,具体结论以现场检查为准。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申报地点
  锦州市中心医院医技检查楼四楼慢病办理处
  咨询电话:
  0416-2393069
  0416-2393324
四、鉴定时间
  体检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职工(包括异地)应结合自身病情按照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申报。
  (二)参保职工(包括异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申报材料,材料须真实可靠,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参加体检的参保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已申报的参保职工(包括异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到医院进行鉴定。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鉴定的患者将视为放弃本年度鉴定资格。
  (四)职工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时,可选择一家现行有效的铁路定点医院作为门诊慢特病就诊医院。异地就医人员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可选择一家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作为门诊慢特病就诊医院。
  (五)门诊慢病鉴定结果,参保职工可以到本人选择的就诊医院医保办查询。
申报门诊特慢病病种(详见附件1)
附件1

供稿/医疗保险办公室 张岩
审稿/医疗保险办公室 安敏
校对/门诊党总支 于爽
编辑/宣传企划科 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