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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展铁路医保锦州统筹区2023年门诊慢特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锦州市中心医院 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5896
浏览次数:5896
  锦州市中心医院将于2022年10月20日启动2023年度铁路医保门诊慢特病申报体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门诊慢特病病种
(详见附件1)
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凡参加锦州铁路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包括异地居住),且患有符合相关疾病的门诊慢特病参保职工,新申报人员(包括异地居住)可按要求申报。注:原有的特慢病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患者,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与本人病情相关的病志(具体病志要求见附件1)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病历资料只作参考使用,具体结论以现场检查为准。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0日—10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申报地点
  锦州市中心医院医技检查楼一楼
  咨询电话:0416-2393069
  0416-2393324
  申报人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到医院进行申报。
三、鉴定时间
体检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员及陪同家属遵守当地有关防疫管理办法及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身份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就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经症状筛查、流行病学史询问不适合体检的,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三)就诊全程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不得与其他人员聚集交谈,体检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听从工作人员指引,确保有序体检。
  (四)参保职工(包括异地)应结合自身病情按照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申报。
  (五)参保职工(包括异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申报材料,材料须真实可靠,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参加体检的参保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已申报的参保职工(包括异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到鉴定医院进行鉴定。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鉴定的患者将视为放弃本年度鉴定资格。
  (七)门诊慢病鉴定结果,参保职工可以到本人选择的就诊医院医保办查询。
  (八)新冠肺炎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医保办将依据锦州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体检鉴定工作予以相应调整。
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供稿/医疗保险办公室 张岩
  审稿/医疗保险办公室 安敏
  校对/门诊党总支 于爽
  编辑/宣传企划科 徐剑